为贯彻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4号)文件精神,确保毕业生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在教务处的指导下,学院于2014年5月14日--5月24日开展期中查评工作。
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查评工作,分指导教师、系(教研室)、学院三个层次对毕业生实习和毕业设计进行了自查。自查内容包括: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、学生毕业实习报告、以及毕业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;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和进程计划的完成情况,学生的调研报告、文献阅读及外文资料翻译、方案分析报告、论文提要、有关图纸、计算说明、实验报告等;学生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进程、出勤、纪律等原始材料情况,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写作和完成情况以及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。通过自查,收集和审核了相关信息,并进行汇总分析,形成院、系两级自查报表及工作总结。